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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及復學申請該如何辦理?
發佈日期:2014-07-03 類別:各學制共通 發佈單位:系辦
休學請進入單一入口 → 教務資訊系統 → 我的申請 → 休學申請。
線上申請完成後,印出申請單,申請人及監護人簽名後,攜帶學生證和相關資料(視休學理由),依申請表上註明之單位,自行至各單位核章。
辦理休學的時候,學生可以選擇要不要繼續投保學生平安保險。如要續保,請向出納組繳交保險費,如不投保,則填寫「學生平安保險放棄續保申明書」。(校首頁 / 行政單位 / 學務處 / 表單下載 / 學生保險)
復學不需另行申請。當休學期限屆滿,依註冊通知通知單繳費,即完成復學。
若欲提早復學,例如原訂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復學,要提早到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復學,請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細節。
線上申請完成後,印出申請單,申請人及監護人簽名後,攜帶學生證和相關資料(視休學理由),依申請表上註明之單位,自行至各單位核章。
辦理休學的時候,學生可以選擇要不要繼續投保學生平安保險。如要續保,請向出納組繳交保險費,如不投保,則填寫「學生平安保險放棄續保申明書」。(校首頁 / 行政單位 / 學務處 / 表單下載 / 學生保險)
復學不需另行申請。當休學期限屆滿,依註冊通知通知單繳費,即完成復學。
若欲提早復學,例如原訂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復學,要提早到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復學,請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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