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會計系博士班修業簡要
一、會計博士班修業規定
- 修業年限:2~7年(在職生2~8年)。
- 畢業學分:最低畢業學分數為42學分,含論文6學分(選修外系最多6學分a maximum of 6 credits may be recognized for elective courses taken by other departments.)。
- 先修科目:
成本與管理會計學(3選1) 3學分」,且未具會計師資格或高考及格者(考試科目須包含此
三科),必須於學位論文計畫書口試前補修完畢,以六十分為通過標準。
外藉生-Students who have not taken the following courses should complete them
before the dissertation proposal examination (not included in graduation credits):
「Auditing 3 credits」,「Intermediate Accounting 3 credits 」及「Cost Accounting,
Managerial Accounting or Cost and Management Accounting 1 out of 3. 3 credits.」。
- 資格考試(Qualifying Examination):
討(Seminar in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及「管理會計理論研討(Seminar in
Management Accounting Theory)」。
(2) 修畢任一資格考試科目且成績及格後,得申請參加該資格考試科目之資格考試。
(3) 各應考科目資格考試得於不同時間申請,亦不限定申請考試之科目數。
(4) 資格考試每學期期中考前舉辦一次,由會計系辦公室公告相關事宜,並接受學生申
請考試,當學期休學者不得參與資格考考試。
(5) 資格考試之各應考科目單獨評分,以一百分為滿分,以七十分為及格。
(6) 資格考試未通過之科目得於次學期起申請重考,但重考以一次為限。
(7) 資格考試應於入學後三個學年內完成為原則,至多不超過五個學年。
5.論文指導教授:本博士生應於資格考全部通過後之次一學期(不含休學期間)於本校提
報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論文題目暨指導教授提報」作業。
- 論文計畫書口試:通過資格考後,得於次一學期申請論文計畫書口試,但當學期休學者不得申請論文計畫書考試,最遲應於申請博士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提出。
- 學位考試:符合下列條件之學生可提出申請
(2)修業至少須達第四學期。
(3)通過資格考核。
(4)已修足博士班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含當學期)。
(5)操行成績及格。
(6)論文初稿及提要已完成,並經指導教授同意。
- 本博士學位考試申請需指導教授同意後,經本系博士班委員會審查通過。資格審查內容如第十七條之規定。申請人應繳交下列各項資料,最遲於學位考試前一個月提出辦理學位考試申請。
(2)歷年成績表。
(3)通過資格考考核。
(4)通過論文計畫書考試。
(5)學位論文初稿與提要。
(6)已發表或已接受發表之論文及著作統計表。
(7)參加國際研討會證明。
二、會計系博士班論文發表規定
- 期刊論文發表:
(1) 在第一類學術性期刊發表與研究領域相關之論文一篇(2點)(含)以上或在第二類學術
性期刊發表與研究領域相關之論文兩篇(一篇1點) (含)以上
(2) 在由AAA(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EAA(Europe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CAAA(Canadian Academic Accounting Association)、APCIAI
(Asia-Pacific 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Issues)所主辦或協辦之學術
性研討會發表與研究領域相關之論文一篇(含)以上
- 作者人數超過一人時,點數計算應以作者人數除之。但本校專任教師為共同作者時,得不列入作者人數計算。
- 期刊論文需入學後發生並以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會計系為主要服務單位,且須列在學生之服務機構前。
- 論文發表點數達2點(含)以上,始得申請博士學位考試。
- 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之第一類學術性期刊,包括:
(2) 國外期刊:
2-1 SSCI(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收錄期刊。
2-2 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收錄期刊。
2-3 EI(Engineering Village)收錄期刊(不包含研討會之proceedings)。
2-4 AAA、EAA 、CAAA等會計專業學會所出版之學術期刊。
2-5 國科會公布之會計類、財務保險類、管理類、經濟類及資訊類等國外學術期刊
排序所收錄之期刊。
(3)學術期刊資料庫收錄之衡量係以論文接受或發表時點為判斷基準。
- 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之第二類學術性期刊及研討會,係指除第一類學術性期刊外之國內外設有審稿制度之期刊。投稿時應檢視是否符合學術倫理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