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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具有「修業規定」標籤的文章
- 修業規定 會計博士班修業規定 修業年限:2~7年。 畢業學分:最低畢業學分數為42學分,含論文6學分(選修外系最多6學分)。 ...more
- 修業規定 修業年限: 一般為2年,得延長2年。因特殊需要得酌予再延其修業期限,以1年為限。休學則依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休學申請要點辦理,以累計兩學年為原則 。 先修科目: 無 ...more
- 修業規定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會計系碩士研究所 修業規定 修業規定(會計組) 畢業學分需修滿 45 學分,本系專業必修科目 9 學分(含碩士論文),專業選修科目 36 學...more
- 修業規定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會計系四年制大學部 修業規定 符合畢業學分數及校、院、系必選修規定 本系四年制大學部學生須完成畢業學分數為134學分(1111學...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