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轉知 :生活輔導組重申學生請假應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2016-10-03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重申學生請假應注意事項
1.本校請假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單一入口網-學務資訊系統-考勤-學生請假),證明文件應以電子檔上傳為優先,若為紙本請於申請日起3日內送達生輔組。
(寒暑假、假日及無修課時段受奉派公差,亦應線上請假)
2.假單送出後請留意假單流程動態,若為公假請務必提醒派遣師長及派遣單位主管至系統簽核;若假單被退回修改,請依簽核意見補正後重送;請假日期超過4天者(含不同假單連續請假),請務必提醒導師及系主任(或所長)至系統簽核。
3.同學如接獲【學生考勤通知】時,請務必留意課堂出缺席情況,若因授課老師誤記或其他特殊情事誤登曠課紀錄,請持紀錄單向老師反映及銷曠後,於申覆期限內送至學務處生輔組備查。
※同學如要請假,請務必向授課老師報備取得同意再至系統線上請假。
※相關規定及表件詳見【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服務項目─學生請假】
相關檔案下載:
老師同意請假證明(範例_10509版).pdf (60.056KB)
家長同意請假證明(範例).pdf (120.845KB)
請假應附文件及注意事項(10509版).pdf (189.29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