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春節暨寒假期間安全維護措施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06年春節暨寒假期間安全維護措施
主旨:春節連續休假期間,各院、系所、中心、單位辦公室、實驗
室、研究室、實習工場、教室等請加強門禁管制及安全維護
,如遇突發狀況,應立即通知駐警隊及相關單位主管、人員
協助處理,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為確保春節連續假期(1月27日起至2月5日止)各辦公室
及教學大樓財物安全,加強校區安全防護措施,請各單
位責任區負責人員配合下列事項:
•(一) 1月26日下午下班前由各單位負責人員檢查責任區各
空間所有 門窗、水、瓦斯、電器設備(除傳真機及
不可斷電之設備外)均應確實將電源關閉、插座拔除
,並將所有大門加鎖,大門鑰匙送交駐警隊代管(請
再確認送交代管鑰匙之正確性)。
•(二)若因研究或趕辦公務之人員需進出各大樓時,請到大
門駐警室 登記後進入,以明責任。學生欲留校者亦請
將假期留校學生據實填寫造冊,送交駐警隊備查。
•(三)設有警報系統之教室,請將警報器啟動,並請將教室
用途、空間編號及負責人聯絡電話造冊送 交駐警隊;
各單位若有同仁不熟悉防盜系統之操作,請熟悉之同
仁予說明,以免休假期間發生防盜系統誤報之情事。
•(四)單位之貴重財物,請妥善收藏保管,並加鎖或號碼鎖
歸零。
•二、春節期間各單位留守值勤人員請確實依規定辦理,緊急案
件除應報告、聯絡單位主管協處外,請利用電話與駐警隊
保持聯繫。
•三、未返鄉之同學若有活動於校內舉行或緊急服務者,請知會
駐警隊。
•四、置放於車棚之機車、腳踏車及停放於停車場之汽車,均請
車輛所有人自行加鎖,以防失竊。
•五、各廠商於假期內必須施工者,應先行知會營繕組,並由營
繕組通知駐警隊方可借用鑰匙。
•六、各單位員工於春節期間,如發現有任何異狀,除「火警」
請先電「119」外,其他失竊、破壞、車禍、漏水等突發
狀況,請即先電本校分機「2471或2472」由大門駐警隊及
時協助處理,再分電相關單位主管、值勤留守人員(含營
繕組人員),以維護校園安全。
•七、如遇緊急維修案件,可與相關廠商連絡,並通知營繕組人
員,以利緊急搶修。
•八、寒假期間自1月21日起至2月12日止南側門暫停開放,上下
班同仁請一律由大門口進出,不便之處,尚請 見諒。
•九、重申各單位所屬辦公室、研究室、實驗室、會議室、專業
教室等,非經專業評估及簽核者,禁止使用非公設之電氣
設備(如電暖爐、電磁爐、罐裝瓦斯爐及高耗電量家電用
品),以維護該管空間人員財物安全,避免意外及危安情
事發生。
•十、春假期間各單位緊急聯絡人員名冊及留校學生名冊(如附
件),請於1月25日(三)前送駐警隊備查。
•十一、「106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原春安工作)」期
間(1月19日22時起至2月2日24時止,計15天)駐警隊
將加強校區巡邏與安全維護,同仁如有需要協助服務,
請電駐警隊分機號碼:大門駐警室2471、2472或駐警隊
專線:05-552-4008。
•十二、「106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同仁如有舉家
外出或護鈔,可逕向居住地所屬轄區警察派出所申請安
全維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