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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勞動基準法」第23條規定,請依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17-04-27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accparttime
說明:
一、查勞動基準法第23條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兩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所稱「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包含工資總額、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之金額、休假、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出勤)之金額及其計算,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項目(包含:勞保費、健保費、職工福利金...等),違者,依同法第79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本校適用勞基法之各類人員薪資,請依上開規定辦理,如各單位透過會計請購系統申請發放工資者,仍請敘明(或另行檢附)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一、查勞動基準法第23條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兩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所稱「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包含工資總額、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之金額、休假、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出勤)之金額及其計算,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項目(包含:勞保費、健保費、職工福利金...等),違者,依同法第79條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二、本校適用勞基法之各類人員薪資,請依上開規定辦理,如各單位透過會計請購系統申請發放工資者,仍請敘明(或另行檢附)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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