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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會計系預備研究生(預研生)第2次甄選公告(收件至11/30止)
發佈日期:2017-10-13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一、申請資格
二、甄選名額:共5名。
三、申請需繳交資料:
1. 預研生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四年制前五學期名次證明或二年制第一學期名次證明。(若為轉學/轉系生,請檢附前一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4. 研究與修課計畫。
5. 獲獎紀錄。
6.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排列,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成冊)
有關本校預研生預研生相關規定,請參見教務處公告之「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要點」
四、收件截止期限
請欲申請之同學將申請資料依照繳交資料之順序排列,資料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成冊)。
於106年11月30日(三)前送交至系辦。
五、甄選錄取公告:預訂於107年1月30日前公告。
◆何謂「預研生」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以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
依本校規定得招收大學部學生為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簡稱預研生)。
◆注意事項
- 凡本校大學部四年制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二年制學生修業滿一學期,符合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規定」所規定之甄選資格者,應於當學期結束後填寫申請表提出申請。
- 本校各系皆可申請,不限會計系。
二、甄選名額:共5名。
三、申請需繳交資料:
1. 預研生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正本
3. 四年制前五學期名次證明或二年制第一學期名次證明。(若為轉學/轉系生,請檢附前一學校之歷年成績單)
4. 研究與修課計畫。
5. 獲獎紀錄。
6. 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如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排列,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成冊)
有關本校預研生預研生相關規定,請參見教務處公告之「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要點」
四、收件截止期限
請欲申請之同學將申請資料依照繳交資料之順序排列,資料左上角以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成冊)。
於106年11月30日(三)前送交至系辦。
五、甄選錄取公告:預訂於107年1月30日前公告。
◆何謂「預研生」
為鼓勵本校大學部優秀學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以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
依本校規定得招收大學部學生為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簡稱預研生)。
◆注意事項
- 預研生需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該系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 預研生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大學期間所修之本所碩士班課程,其修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其學分可承認為本所碩士班應修之學分(不含論文與書報討論學分)。但研究所課程若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相關檔案下載:
本校甄選規定彙整-106.10.doc (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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