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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稽徵所徵求寒假實習生(延長收件到11/15)(107/1/15-2/25)
發佈日期:2017-10-27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區域 | 實習機構 | 實習地點 | 獎助金/薪資 | 人數 | 預計實習期間 |
苗栗 | 竹南稽徵所 | 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35號3、4樓 | 無 | 2-4人 |
1/15(一)~2/25(日) 扣除國定假日,約26天 |
一、徵選對象:以本系大一~大三學生為主
二、實習時間:
- 107/1/15-2/25(日),即106-1學期結束後立刻去實習,106-2開學前結束。
- 每日實習期間,依照政府機關上班時間。
三、申請實習流程:
- 學生投遞履歷前,請先告知家長,避免錄取後但家長不同意。
- 投遞履歷→系辦與實習廠商媒合→錄取→簽約→實習。
- 簽約前,需簽家長同意書和切結書(制式文件)
四、繳交資料:
- (必繳)履歷,含自傳、佐證附件。(附件有說明)
- (必繳)產業實務實習個人計畫書。
五、履歷收件時間:11/15(三)
六、其他注意事項
- 本案為專案實習,沒有學分。
- 執行之實習時數,得累計至實習畢業門檻。例如,實習26天=26天*8小時=208小時。如有請假,扣除。
- 投遞履歷前,請先評估自己的寒假的個人規劃,不要投了實習被錄取後,實習期間表示自己要出遊而要請假(才26天實習,但請假1個禮拜之類的)
- 可能需要面試,如果需要面試,依實習機構通知為準。
- 產業實務實習個人計畫書如果有填寫問題,可以請教大四學長姐和系辦。
- 進行實習前、中、後,依本系通知繳交應繳文件(如合約、照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