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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旺季實習計畫(系辦收件到11/16)
發佈日期:2017-11-09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官網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EYCareersTaiwan/posts/1601525456574598
【安永旺季實習計畫】
一、申請資格 :大四或研究所之同學
二、實習部門
三、實習時間:自2018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止 (※寒假期間實習時間固定為: 每週一至週五,開學後至少2-3天)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
會計系辦公室補充說明:
一、系辦代寄者,收件到11/16(四),逾期者,請自己寄送。
二、本案實習,可承認為會計系畢業門檻(大學部),但需要遵守以下實習規定:
(一)錄取後(以下都是必須遵守,不是擇一)
(二)關於學分和修課(大學部)
【安永旺季實習計畫】
一、申請資格 :大四或研究所之同學
二、實習部門
- 審計服務 (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所)
- 諮詢服務 (台北所)
三、實習時間:自2018年1月22日至5月31日止 (※寒假期間實習時間固定為: 每週一至週五,開學後至少2-3天)
四、申請流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方式:
- 寫「安永旺季實習生」工作申請表格
- 點我申請:https://goo.gl/e4XH3z
- 請自行將「安永旺季實習生」工作申請表格以A4紙張印出並黏貼彩色大頭照 將以下資料由上至下依序排列: 1)「安永旺季實習生」工作申請表格 2)成績單影本(大學者請附大一至大三成績單,研究所者請附大學成績單,並請縮放至A4大小) 在左上角以訂書針裝訂,於截止日前繳交予系辦助教或逕自郵寄至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安永人力資源部_應徵安永旺季實習生計畫
會計系辦公室補充說明:
一、系辦代寄者,收件到11/16(四),逾期者,請自己寄送。
二、本案實習,可承認為會計系畢業門檻(大學部),但需要遵守以下實習規定:
(一)錄取後(以下都是必須遵守,不是擇一)
- 請繳交實習計劃書至系辦公室。
- 簽合約、家長同意書、學生切結書。
- 繳交工作日誌(每月1次,未滿1個月,以1個月寄送)
- 繳交期末報告
- 出席6月成果發表會
(二)關於學分和修課(大學部)
- 開學後,如果每週僅實習2-3天者:仍要返校修課,最低9學分。
- 開學後,週一~週五每天實習8小時者:配給10學分產業實務實習課程(系內選修)。
- 研究所:不論是以上哪一種,都沒有學分。
關鍵字:校外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