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誠徵約用稽核人員1名(7/31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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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校務基金工作人員 |
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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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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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秘書室 |
員額 |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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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約僱人員。 □行政助理。 □約用助理。 ■其他 約用稽核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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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性質 |
□定期契約: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或考試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不定期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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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 薪酬 |
依照本校「校園E化專案人員、約用心理師暨稽核人員待遇支給表」之薪資標準支給酬勞(含勞、健保個人負擔),約用稽核員自40,902元起薪、約用稽核專員自46,887元起薪、約用稽核高專自52,873元起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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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項目 |
一、 辦理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之稽核事項。 (一) 人事、財務、營運及關係人交易事項,涉及校務基金交易循環之事後查核。 (二) 現金出納及壞帳處理之事後查核。 (三) 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股票、債券與固定資產等之稽核及盤點。 (四) 校務基金各項業務績效目標達成度之定期評估、稽催及彙整報告。 (五) 校務基金運用效率與各項支出效益之查核及評估。 (六) 其他專案稽核事項。 二、 辦理本校內部控制制度之稽核。 三、 全校經費進度追蹤管考。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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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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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時間約3週),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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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二、請於107年7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約用稽核人員」,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陳小姐(05-5525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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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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