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研發處通知:研究發展處與產學處業務移交公文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雲科大研字第1080503669號
主旨:本校自108年8月1日起科技部產學計畫案及一般產學合作計畫非政府機關部分之業務移交產學處繼續辦理,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7月24日研發處暨產學處推動業務移交研商會議紀錄辦理。
二、有關本校教師承接一般產學合作計畫案,委託單位屬非政府機關之業務,於108年8月1日起移交予產學處;因計畫案屬年度制,為使年度資料完整性,計畫起始日期於108年12月31日前之計畫案請至研發處辦理,109年度1月1日起則由產學處辦理。
三、109年1月1日起凡產學處開立之產學計畫編號(如校內計畫編號109-101至109-699)之核銷印領清冊(如研究獎助生印領清冊、專兼任助理印領清冊或聘僱申請、產學計畫主持費、諮詢費等費用),請逕送產學處辦理核銷(108年度仍由研發處暫時業管)。
四、有關科技部產學計畫簽約請款、計畫合約檢視、營業稅繳交、科技部產學計畫公文簽辦、科技部產學計畫申請造冊、科技部先期技轉金入帳、科技部企業配合款入帳、科技部Strike系統建檔維護等已移交產學處處理(科技部產學業務交接彙總表如附件)。
五、業務移交項目:科技部產學計畫、國際產學聯盟計畫申請、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非政府機關產學合作計畫管理、非政府機關合作備忘錄管理、專任教師兼職或借調公民營事業機構任職收取學術回饋金。
六、本案收發文業管單位依所屬業管職務進行轉收發文。
七、本案奉核後擬E-Mail全校教師及同仁知悉。
正本:本校各行政單位(一級處.館.室.中心)、本校各行政政單位(二級組.中心)、本校各教學單位(學院.系所.中心)
副本:總務處文書組、產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