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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第十屆優秀學生獎學金(大三以上,最高 6 萬元)、碩士生獎學金(每月1萬)(6/30止)
發佈日期:2021-04-23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官方網站:https://www.lcygroup.com/Scholarship/10/
優秀學生獎:
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 60,000 元整
研究生: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 (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研究所之優秀研究生。
碩士生獎學金計畫:
1. 經核定授予獎學金之學生,經發現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一次償還所領獎學金:
2. 凡領取本獎學金者,均應於獎學金核定之該學歷畢業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服務兩年,若中途離職未能按規定完成服務年數,應即一次歸還所領之獎學金。
3. 預計於本年度要申請入學念碩士班的學生經審核可獲得獎學金時,需於今年九月提供碩士生在學證明。若無法提供證明確實攻讀碩士學位的話,則該名額視同放棄,改由候補人選獲得獎學金。
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檔案,如有需進一步確認事項,請逕洽基金會承辦人。
優秀學生獎:
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 60,000 元整
為獎勵全國優秀大學生及研究生致力於學習化工、化學技術以及其研究開發與應用,以及商管長才與組織優化,提昇學生各領域素養及技術層次,造福社會,特設置本優秀學生獎。
申請資格與名額:
大學生: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 (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大三至大四之優秀學生。
研究生: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 (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研究所之優秀研究生。
為擴大鼓勵優秀學生之機會,限未得過本獎項者報名參加。
成績限制:學期總成績80分以上者。
獎助金額
優秀學生獎,每人獎助學金最高新台幣陸萬元整
審查方式(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選取最多 56 名學生。
第二階段:甄選活動,本基金會預計舉辦的兩天一夜之徵選活動,擇優選取優秀學生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
申請辦法
收件截止日依當年度公告之日期為準。申請人應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文件以郵戳為憑)將歷年成績單正本、個資同意書郵寄至『台北市10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F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或相關證明資料,列入考量依據,其他申請文件除了推薦信可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方式直接提交以外,(詳本基金會「優秀學生獎申請書」),請上傳至個人網路儲存空間後,將下載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neoact-imc.com ,並以『 第十屆獎學金優秀學生獎-OO大學-OO系/所-姓名 』為信件主旨。
本辦法經本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碩士生獎學金計畫:
受獎學生每月領取新臺幣 10,000 元整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培育及獎助全國優秀學生致力於學習化工、化學技術以及其研究開發與應用,以及商管長才與組織優化,提昇學生各領域素養及技術層次,並致力於學術研究,特設立此碩士生獎助學金計畫,並委由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執行。
獎助金額
受獎學生每月領取新臺幣一萬元整。
獎助期間
公告得獎後下一個月分開始獎助,初次受獎者於領取獎學金一年後,需經過再次審核,通過後得繼續領取。每名受獎者受領本獎學金最長期限為22個月。
獎助名額
每年初次受獎者人數以十名為限。此十名初次受獎者不包含前一年已得獎且再次審核通過持續領取之已受獎者。
申請人資格
國內、外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化學及相關科系研究所(含材料、生技、生科、機械、儀電)、商管學院及其相關科系攻讀碩士學位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在職進修生)。
申請者未受領其他有約定附帶服務義務之獎學金。
畢業(男役畢)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指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關係企業,下同)服務兩年者,若為尚未服役之役男,則需於畢業後立即至李長榮集團服研發替代役。
獎學金營隊活動表現卓越學生,優先錄取。
申請文件
個人履歷(包含生涯規劃書)
指導教授推薦函乙份
大學與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專題或研究成果
其他文件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6月30日為止。請將申請文件上傳至網路儲存空間,並將可供下載的連結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 LCY@neoact-imc.com『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收。建議使用google 雲端硬碟,以利後續審核。
審核方式
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書面審核,審核通過者將另行安排面談,面談通過後得以正式錄取為受獎者。
其他說明
1. 經核定授予獎學金之學生,經發現具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一次償還所領獎學金:
- 終未取得碩士學位者或違反申請人資格者
- 中途退學或休學離校者
- 於法定修業年限期滿仍無法畢業者
- 在學期間受學校記警告(含)以上處分,或操行/學業成績平均低於 75 分以下者
- 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
2. 凡領取本獎學金者,均應於獎學金核定之該學歷畢業後能立即配合至李長榮集團服務兩年,若中途離職未能按規定完成服務年數,應即一次歸還所領之獎學金。
3. 預計於本年度要申請入學念碩士班的學生經審核可獲得獎學金時,需於今年九月提供碩士生在學證明。若無法提供證明確實攻讀碩士學位的話,則該名額視同放棄,改由候補人選獲得獎學金。
聯絡資訊:
財團法人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小組
02-2752-6891
LCY@neoact-imc.com
台北市106大安區安東街40巷41號2F
相關檔案下載:
榮基字第110002號_第十屆優秀學生獎_20210413.pdf (609.979KB)
榮基字第110004號_碩士生獎學金_20210413.pdf (873.691KB)
02-第十屆優秀學生獎設置辦法_20210325.doc (60.928KB)
03_(優秀獎學生學金、碩士生計畫)-第十屆優秀學生申請書_20210414.docx (52.271KB)
04-第十屆優秀學生個人資料提供暨使用同意書_20210409.docx (45.403KB)
06-碩士生獎學金計畫設置辦法_20210325.docx (47.76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