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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社團法人高雄會計師公會「關懷本市在學學生之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含申請說明,限設籍於高雄市之大學部學生)
發佈日期:2021-08-09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目的】
本會為關懷本市之弱勢家庭學生,因突逢變故致生活、就學陷入困境,期能給予即時幫助,協助其度過急難,特訂定本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補助辦法」 )。
本會為關懷本市之弱勢家庭學生,因突逢變故致生活、就學陷入困境,期能給予即時幫助,協助其度過急難,特訂定本急難協助金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補助辦法」 )。
【適用對象及急難事由】
(一)本補助辦法之適用對象,以本國籍之在學學生為限,包括如下:
1.設籍於本市之高中(職)學生。
2.就讀大專院校之會計科系學生且該生設籍於本市者。
3.本市轄區所在之大專院校會計相關科系之學生。
(二)前述適用對象有以下之急難事由者:
1.經濟弱勢之個人或家庭,其主要經濟來源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入獄服刑等。
2.或其他意外事件發生,失去穩定經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而影響就學者。
(三)本補助辦法不適用於研究所、博士班、空中大學附設行政專校及空中商專、25 歲以上、年度家戶所得新台幣 100 萬(含)以上,或家戶不動產價值合計達 新台幣 750 萬元以上之學生。
申請項目、方式、條件及文件請參閱附件檔案。
系辦公室補充說明:
一、導師是誰,請參閱當學期選課資料表之導師欄。
二、轉介人須為「非常瞭解申請人具體狀況者」,不一定為導師。公會如須進一步資訊,將聯繫轉介人。
三、師長訪談紀錄表之師長,不一定為導師,但須為「非常瞭解申請人具體狀況者」
四、欲申請者,請備妥且經導師/晤談師長之申請文件(附件1、附件2,不含信封封面),送系辦公室李小姐(分機5502),由系辦公室彙整後寄出。
五、如轉介人為本校專任教職員,且經評估後認為由轉介人承辦為宜,則請轉介人備妥文件,自行寄出。(信封封面請參閱附件)
申請項目、方式、條件及文件請參閱附件檔案。
系辦公室補充說明:
一、導師是誰,請參閱當學期選課資料表之導師欄。
二、轉介人須為「非常瞭解申請人具體狀況者」,不一定為導師。公會如須進一步資訊,將聯繫轉介人。
三、師長訪談紀錄表之師長,不一定為導師,但須為「非常瞭解申請人具體狀況者」
四、欲申請者,請備妥且經導師/晤談師長之申請文件(附件1、附件2,不含信封封面),送系辦公室李小姐(分機5502),由系辦公室彙整後寄出。
五、如轉介人為本校專任教職員,且經評估後認為由轉介人承辦為宜,則請轉介人備妥文件,自行寄出。(信封封面請參閱附件)
關鍵字:社團法人高雄會計師公會、急難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