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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人事室通知:自112年3月20日起,調整本校教職員防疫請假措施
發佈日期:2023-03-20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轉知 112/3/20 人事室全校 email 公告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防疫政策及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6日公告校園防疫管理指引,自112年3月20日起,調整本校防疫請假措施,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者之應變措施:
建議輕症或無症狀者,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暫時不入校上班上課;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快篩陰性則可提早解除。
二、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篩檢陽性請假事宜: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可進行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者,免請假;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之考量,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第6天後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如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比照上述0日及次日起5日內之病假處理方式。
(2)篩檢陽性中重症者:請「公假」,並依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日數,教師所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並支付鐘點費,不列入學年度成績考核之考量。
(3)教職員工為照顧篩檢陽性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0-12歲子女而無法到校者,倘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有辦公 或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不支薪),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 助排代。
三、相關細節之防疫措施,逕行連結網址下載附檔: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6058
如有教職員工居家辦公及請假相關疑問請打:人事室/校內分機5816/專線電話05-552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