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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2學期減修學分申請案,會計系辦公室收件起訖:114/2/10(一)~114/2/24(一)17點,其餘說明詳參公告內文(有Q&A)
發佈日期:2024-12-23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luna
本系申請減修流程及範例文件:https://uma.yuntech.edu.tw/news9-4660.html
本校減修申請書下載: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ql-ct/course-selection
會計系辦辦公室收件起訖:114/2/10(一)~114/2/24(一)
應檢附文件:
申請流程提醒:
補充說明:
Q&A
Q1:我現在是大三,我可以提出申請嗎?
A1:可以,但是否會通過,端視導師書面意見和系主任核定結果。
Q2:各班有兩位導師,找哪位都可以嗎?
A2: 不是隨便找哪位都可以,請找直屬導師(系統掛的那一位)
Q3:我的申請理由是準備國家考試,但我不清楚何謂「準備國家考試之相關佐證」。
A3:過去常見佐證為報考補習班的證明,如上課通行證,繳費收據等。
Q4:有導師書面說明書的範例嗎?
A4:有,在本系申請流程公告的附件第三頁。
Q5:導師書面說明書的內容一定要按照申請流程後面的文字嗎?
A5:沒有強制要按照範例寫,請申請人一定要依照個人狀況修改,禁止完全照抄。
Q6:申請人需要先撰寫導師書面說明書的內容給導師參考嗎?
A6:助理建議學生先草擬,再拿著草稿去詢問導師是否需要學生先草擬。如果導師晤談時,想請學生先草擬,學生就可以立刻拿出草擬的文件,立即詢問導師的修改意見。
Q7:我先草擬好導師書面說明書稿了,並前去跟導師晤談了,導師如果同意我的減修需求,意思是導師會立刻
A7:不一定。導師可能需要酌修文字。
Q8:我可以減修多少學分?
A8:請申請人自行跟導師晤談,由導師出具書面說明,再呈核系主管核定。
Q9:我是大四,導師晤談結束後,導師書面說明書用詞是「同意減修3學分」,請問這樣我的減修申請書上「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 學分」,要怎麼寫?
A9:大四每學期最低應修 9 學分,同意減修 3 學分,表示同學只需要修 6 學分。因此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6 學分
Q10:我是大四,導師晤談結束後,導師書面說明書用詞是「同意本學期修課總學分數為 4 學分」,請問請問這樣我的減修申請書上「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 學分」,要怎麼寫?
A10:大四每學期最低應修 9 學分。因導師用詞已清楚表明總學分數為 4 學分,那該份減修申請書應填寫「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4 學分」
Q11:系辦公室 114/2/10(一) 開始收件,意思是我需要等 114 年 2 月才可以去找導師晤談嗎?
A11:系辦公室沒有強制學生必須等到何時才能去找導師晤談,請申請人自行詢問導師方便晤談的時間。
Q12:我沒有導師的 Line 或手機,可以跟系辦公室拿嗎?
A12:在未經老師同意前,系辦公室助理不會提供老師的 Line 或手機給同學。建議同學先以 email 向導師詢問方便晤談時間。
Q13:我不知道老師的 email,該如何處理?
A13:請參閱系網頁:https://uma.yuntech.edu.tw/teach1.html
Q14:有規定一定要用學校信箱聯絡老師嗎?
A14:沒有規定必須使用學校信箱。提醒同學,不論您使用何種信箱,請務必在信件中註明自己的班級、學號和姓名。
Q15:我要如何判別老師何時比較常在學校?
A15:請至單一入口 /(左側選單)課程資訊 / 課程查詢,選擇欲查詢學期,並輸入老師的姓名(全名)。如果同學查不到老師的授課課程,請先檢查是否打錯老師的姓名,或是複製貼上時有產生空格。
本校減修申請書下載: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ql-ct/course-selection
會計系辦辦公室收件起訖:114/2/10(一)~114/2/24(一)
應檢附文件:
- 本校減修申請書。
- 參照本系申請減修流程,對應申請理由,檢附相關表單。
申請流程提醒:
- 申請人應檢附本校減修申請書、佐證資料、自行草擬的導師書面說明書稿,由申請人自行找導師晤談,並請導師於書面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
- 請申請人將應檢附文件(含導師已簽章的書面說明)於本公告截止日前送系辦公室李助理#5502,由助理統一陳核給系主任,申請人不須處理系主任核章欄位。
補充說明:
- 依照本校減修申請書,受理時間是第2次預選~加退選結束。
- 因考量 228 連假及陳核主管所需工作日,故本系辦公室無法受理至 113-2 加退選最後一日,僅能受理至114/2/24(一),請同學見諒。
Q&A
Q1:我現在是大三,我可以提出申請嗎?
A1:可以,但是否會通過,端視導師書面意見和系主任核定結果。
Q2:各班有兩位導師,找哪位都可以嗎?
A2: 不是隨便找哪位都可以,請找直屬導師(系統掛的那一位)
Q3:我的申請理由是準備國家考試,但我不清楚何謂「準備國家考試之相關佐證」。
A3:過去常見佐證為報考補習班的證明,如上課通行證,繳費收據等。
Q4:有導師書面說明書的範例嗎?
A4:有,在本系申請流程公告的附件第三頁。
Q5:導師書面說明書的內容一定要按照申請流程後面的文字嗎?
A5:沒有強制要按照範例寫,請申請人一定要依照個人狀況修改,禁止完全照抄。
Q6:申請人需要先撰寫導師書面說明書的內容給導師參考嗎?
A6:助理建議學生先草擬,再拿著草稿去詢問導師是否需要學生先草擬。如果導師晤談時,想請學生先草擬,學生就可以立刻拿出草擬的文件,立即詢問導師的修改意見。
Q7:我先草擬好導師書面說明書稿了,並前去跟導師晤談了,導師如果同意我的減修需求,意思是導師會立刻
A7:不一定。導師可能需要酌修文字。
Q8:我可以減修多少學分?
A8:請申請人自行跟導師晤談,由導師出具書面說明,再呈核系主管核定。
Q9:我是大四,導師晤談結束後,導師書面說明書用詞是「同意減修3學分」,請問這樣我的減修申請書上「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 學分」,要怎麼寫?
A9:大四每學期最低應修 9 學分,同意減修 3 學分,表示同學只需要修 6 學分。因此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6 學分
Q10:我是大四,導師晤談結束後,導師書面說明書用詞是「同意本學期修課總學分數為 4 學分」,請問請問這樣我的減修申請書上「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 學分」,要怎麼寫?
A10:大四每學期最低應修 9 學分。因導師用詞已清楚表明總學分數為 4 學分,那該份減修申請書應填寫「擬請同意本學期之修課總學分數:4 學分」
Q11:系辦公室 114/2/10(一) 開始收件,意思是我需要等 114 年 2 月才可以去找導師晤談嗎?
A11:系辦公室沒有強制學生必須等到何時才能去找導師晤談,請申請人自行詢問導師方便晤談的時間。
Q12:我沒有導師的 Line 或手機,可以跟系辦公室拿嗎?
A12:在未經老師同意前,系辦公室助理不會提供老師的 Line 或手機給同學。建議同學先以 email 向導師詢問方便晤談時間。
Q13:我不知道老師的 email,該如何處理?
A13:請參閱系網頁:https://uma.yuntech.edu.tw/teach1.html
Q14:有規定一定要用學校信箱聯絡老師嗎?
A14:沒有規定必須使用學校信箱。提醒同學,不論您使用何種信箱,請務必在信件中註明自己的班級、學號和姓名。
Q15:我要如何判別老師何時比較常在學校?
A15:請至單一入口 /(左側選單)課程資訊 / 課程查詢,選擇欲查詢學期,並輸入老師的姓名(全名)。如果同學查不到老師的授課課程,請先檢查是否打錯老師的姓名,或是複製貼上時有產生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