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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受獎人甄選通知
發佈日期:2015-10-05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一、申請資格: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七十五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三、申請文件(如附件):
四、申請方式:請欲申請者備妥申請資料後,由系辦公室彙整後請系主任薦送2人。
五、申請日期:備妥申請資料後,於10/26(一)17:30前送達系辦公室李小姐,逾時不收件。
相關資料請參照附件。
(一)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二)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三)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四)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七十五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本年度獎助學金名額不超過24名,每名新台幣六萬元整,一次發放。
三、申請文件(如附件):
-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
-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四、申請方式:請欲申請者備妥申請資料後,由系辦公室彙整後請系主任薦送2人。
五、申請日期:備妥申請資料後,於10/26(一)17:30前送達系辦公室李小姐,逾時不收件。
相關資料請參照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