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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選課公告
發佈日期:2015-12-28 類別:系辦公告 發佈單位:系辦
104-2選課公告
一、 10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選課時程如下:
六、選課注意事項、網路選課操作說明,請參閱附件。
一、 104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選課時程如下:
選課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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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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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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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第1次預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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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04(一) 至1/08(五)
(1/09(六)上午公告批次分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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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預選階段有人數限制課程,採預選結束隔日批次分發;無人數限制課程則為網路即時選課。
2. 通識、體育興趣選項必修:可填寫10志願後分發,至多分發1科。(註:預選時通識選填多志願,學分數僅以2學分計)
3. 減修學分受理申請期間:2/19-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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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學生、新交換生第1次預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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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2/15(一) 至2/17(三)
(2/18(四)上午公告批次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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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第2次預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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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2/19(五) 至2/23(二)
(2/24(三)上午公告批次分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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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加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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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3/01(二) 至3/07(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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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部採即時選課。
2. 開始受理必修課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核章完畢 3/07前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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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課系統路徑:教務資訊系統/課程資訊/選課系統(1)、選課系統 (2)。
四、 選課後請務必至「教務資訊系統/我的課程/學期修課資料」檢核課表,以確認選課無誤。
五、修課學分上、下限:
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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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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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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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大一至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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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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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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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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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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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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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延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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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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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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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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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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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1門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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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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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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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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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大學部學生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修足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經系所主任同意者得酌減應修學分數,減修後應至少修習1門科目。
2. 交換生修習研究所在職專班課程者,依在職專班收費標準收取學分費。
3.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因特殊需求得修習日間部課程,其選課學分數3學分或以不超過該學期修習總學分數三分之一。(不列入畢業學分課程如教育學程、英文學程、研究所專技英文閱讀及大學部課程。當學期只修讀3學分者必須填寫「必修科目退選或跨班修習申請表」,於加退選期間親至課教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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