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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碩士班、碩專班、博士班之修業年限?
發佈日期:2014-07-07 類別:各學制共通 發佈單位:系辦
本校各學制之修業年限,請參照本校學則。
學則第17條規定:「…四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二年制各系修業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學則第19條規定:「學生於修業年限內未能修滿各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二年為限。…」
研究所依學則第58條規定:「碩士班修業年限以1至4年為限。博士班修業期限以2至7年為限。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因特殊需要得酌予延其修業期限以一年為限。」
本校學則請至教務處下載:
校首頁 / 行政單位 / 教務處 / 教務章則 / 學則:
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2021-06-10-08-14-01
如遇學則修訂,以教務處公告之最新學則辦理。
學則第17條規定:「…四年制各系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二年制各系修業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學則第19條規定:「學生於修業年限內未能修滿各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最長以二年為限。…」
研究所依學則第58條規定:「碩士班修業年限以1至4年為限。博士班修業期限以2至7年為限。在職進修研究生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課程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因特殊需要得酌予延其修業期限以一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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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學則修訂,以教務處公告之最新學則辦理。
關鍵字: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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